兰州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办学地点: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医学类专□ 业1年级,非医学专业1-3年级);兰州大学本部(医学类专业2-5年级,非医学专业4年级)
四、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六、外语语种要求: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英语、信息科学类、生命科学类、医学类专业和国防生计※划专业采用英文版专业教材授课,上述专业建议中学阶段学习英语的考生填报,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八、身体健【康要求:除◥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手及身体状况不适宜医学类专业考生外,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要求:文史◣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理工类●考生外语、数学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省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针对江苏省普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对江苏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
5、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7、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类考生、保送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经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2013年我校部分专业在⊙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招收国防生(只招应届考生)。国防生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十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通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学年)、社会奖☆助学金(1000-13000元/学年)、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来解决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十四、联系部门: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传真:(0931)8912229
E—mail: zsb@lzu.edu.cn
十五、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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