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办学地点: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医学类专业1年级,非医学专业1-3年级);兰州大学本部(医学类专业2-5年级,非医学专业4年级)
四、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六、外语语种要求: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英语、信息科学类、生命科学类、医学类专业和国防生计▂划专业采用英文版专业教材授课,上述专业建议中学阶段学习英语的考生填报,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八、身体健康要求:除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手及身体状况不适宜医学类专业考生外,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身@ 体条件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1、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要求:文史类考生外语、语文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理工类考生外语、数学须在及格分数线以上。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省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针对江苏省普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对江苏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5、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7、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录取时专业级差控制在3分以内。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9、各生源省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省理工类排名前300名,全省文史类排名前100名的考生,可在录取入校后二年级根据本人兴趣与潜力、直接进入我校萃英学院相应专业学习。萃英学院负责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设有数学萃英班、物理学萃英班、化学萃英班、生物学萃英班,同时设有人文萃英班,均实行小班教学。
十一、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兰州大学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住宿费为1200元/学年(4人/间)。
1、新生凭入学通知书等材料在当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学年)。无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在新生报到时向学校︾申请新生“绿色通道”(校内无息贷款)等;也可在入学后向中国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3、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咨询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招生网址:http://zsb.lzu.edu.cn/
十五、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兰州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兰州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兰州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 兰州大学第八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幕 04-26
- 兰州大学召开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整改动员大会 04-26
- 兰州大学第八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 04-26
- 甘肃政法大学来兰州大学调研校友、基金工作 04-24
高考招生
- 兰州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兰州大学2018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08-05
- 兰州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兰州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兰州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兰州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兰州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兰州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兰州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兰州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