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高考招生 >
上Ψ海金融学院2014年秋季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就读校址
三、层 次
四、办学类型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十、录取规则
2、认可各省市的加分政策,但享受加分的考生最@ 高分值不得超过20分。所享受的加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依此成绩作为分◆配专业依据。
4、艺术类专科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与艺︻术加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校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及文化单科成绩无小分要求。
6、对采取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在1:1.05的比例范围内调档,学校根据实际调档比例在不超过105%的范围内行使自主录取权。对采用非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调档,学校在120%的范围内行使自主录取权。
8、中丹合作的专科专业(财政金融类)限招英语,并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等级要求C级以上(含C)。如口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则要求口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
首页 1 [2] 下一页 尾页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上海金融学←院2014年秋季♂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8年秋季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7年秋季招生章程 08-05
- 2015年上海金融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金融学院2016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金融学院2014年秋季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金融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08-05
- 2015年上海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08-05
- 上海金融学院2012秋季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