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XINJIA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国标码):13558。
第四条 新疆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2004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部共建”学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新疆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成立于2002年8月,200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审核,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在本科批次录取。
第六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々学年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发给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书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行第三方监督,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增加教师、学生、校友代表,在招生过程中,代表们可以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实行第三方监督。
第十条2018年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下达为准,均为普通本科计划,学制为四年(汉语↑言专业外,其它ζ专业民考民、双语学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区外计划生源不∏足时,缺额计划可追加到区内相同专业招生。
第十一条 学院的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学@院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三条 学院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根据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入学后考生主修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学院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除特殊专业外,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八条 学院2018年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学、社会工作、金融学、旅游管理、汉语言、物∮流管理专业学费为90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物流工程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英语、俄语、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能源化工专业学费为11000元/学年;除汉语』言专业外,其它民考民、双语考生报到后参加学院组织的汉语水平测试,达到学院规定要求的,升入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实行一年预科;预科学费标准参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ζ 助学金、新疆助学金等奖项评定。
第二【十一条 学院坚持从严治招,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北路499号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
0997-2205566(阿克苏校区√)
网址: http:// www.kj.xju.edu.cn
Email: zs@kj.xju.edu.cn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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