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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ㄨ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康大教育园;邮政编码:511363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ぷ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院在广东省专科招生批次为第三批专科B类、高职“3+证书”。广东省以外招生批次@ 详见生源省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院长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872188

                电子邮箱:kdzyjsxy@163.com

                咨询电话:020-82872088 020-32971192

                电子邮箱:kdvtc_zsb@163.com

                招生网址:http://zsb.kdvtc-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于2015年3月20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康大职々业技术学院委托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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