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华师康大教育园;邮政编码:511363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卐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第三〖批B线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ω 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生源省招生办公ㄨ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住宿费:学生公寓(6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人:李福明
传真:020-82872188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传真:020—82872088
学校网址:http://www.kdvtc-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〇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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