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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主页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Ψ 普通本科。

                  第六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七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院的招生【日常事务。

                  第八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最新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计※划内招生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①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七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条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名称具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系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电话:029-38114703, 传真:029-38114322 邮编:712046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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