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56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师范类专业:第三批专科A类;非师范↓专业:第三批专科B类。其他省份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 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ㄨ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ぷ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々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相关收费如有变动,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目前我院奖学、助学项目有:
2.学院:学院奖学金、学生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标兵、优秀毕业生、特困生救急基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663-8859885
电子邮箱:jycbgs@126.com
咨询电话:0663-8859905
电子邮箱:jyc_zsb@jy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c.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揭阳职业技术学院于2014年3月21日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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