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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工作规定》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招生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收费标准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委员会)公布。
第五条: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法学、广告学、汉语言文ぷ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英语、日语、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等专业学√费均为每学年8000元;建筑学(五年制)、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艺术设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学费均为每学年10000元。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了《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办法》,实行“助、补、奖”等措施扶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一)综合素质奖
2、凡经认定属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5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其余的奖励人民币♀1500元;属省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5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200元,其余的奖励人民币800元;属々地市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8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600元,其余的奖励人民币400元;属地级市(县)、校级奖励或荣誉的,一等奖奖励人民币4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300元,其余的奖励人民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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