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 高考招生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江西环境工程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第六条办学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第八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层次:普通高等专科教育
第十一条◥办学特色:以生态环境为特色,坚持“修德立艺、尚勤求实”的▓育人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促发展,重视学生思想∮教育、个性培养。首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2006年江西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2007年江西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8-05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 08-05
- 招生计划一览表 08-05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计划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