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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农业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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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农业大学2017年招生∑ 章程■

                  江西农业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性质

                  2、学校代码:10410

                  4、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江西农业大学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九条 江西农业∩大学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在招生录取时,江西农业大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一般按照100%~120%的投档比例接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投放的电子档案。

                  第十三条 江西农业大学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五条 江西农业大学部分专业有相关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良好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以上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均为按满分为150分计);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园林、风景园林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绘画基础的考生。

                  第十七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录取安排专业时以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西农业大学须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入学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江西农业大学将依照《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本科毕业证;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奖助学金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有关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13214(兼传真)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jxndzsb

                  招生办微信号:jxndzsb

                  第三十一条 录取信息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jxau.edu.cn/)公布。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上级部门新制定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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