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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农业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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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农业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英译为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3、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敏大道1101号

                  5、学校简介: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理、工、农、经、管、文、法、教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2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4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有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现设有17个学院,有14个省级重点学科,6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江西省特色专业9个,江西省品牌专业19个。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有一级ω 学科硕士点1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4个,其中江西省示范性硕士点5个。具有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专业学位类别5种,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26,000余人;有在职教职工㊣ 1500余人,其中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和江西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7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和全国模范教师,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7人,博士213人;有一批高层次人才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等范畴;柔性引进了包括10名院士在内的一批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第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项。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江西农业大学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由其向社会公布。学校也将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江西农业大学录取以志愿优先,即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次进档(传统顺序志愿即填报学校一志愿)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时才考虑录取后续投档的考生。根据江苏省的录取政策,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1)江西省(使用统考成绩)

                  (2)湖南省、江苏省、河南省、山东省、安徽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使用校考成绩)

                  2、音乐表演专业

                  对达到相应省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合格线的投档考生,按照该省规定的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凡参加江西农业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达到所在省音乐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录取安排专业时以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西农业大学须对考生身体状况ㄨ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入学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江西农业大学将依照《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本科或高职毕业证;另外,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奖学金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々状况,按照有关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咨询电话:0791-3867084、3813214(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jxau.edu.cn

                  第三十一条 录取信息通过江西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jiu.jxau.edu.cn或http://www.jxndzsb.com)公布。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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