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 id='oOBtTn'><strong id='oOBtTn'></strong><small id='oOBtTn'></small><button id='oOBtTn'></button><li id='oOBtTn'><noscript id='oOBtTn'><big id='oOBtTn'></big><dt id='oOBtTn'></dt></noscript></li></tr><ol id='oOBtTn'><option id='oOBtTn'><table id='oOBtTn'><blockquote id='oOBtTn'><tbody id='oOBtTn'></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oOBtTn'></u><kbd id='oOBtTn'><kbd id='oOBtTn'></kbd></kbd>

    <code id='oOBtTn'><strong id='oOBtTn'></strong></code>

    <fieldset id='oOBtTn'></fieldset>
          <span id='oOBtTn'></span>

              <ins id='oOBtTn'></ins>
              <acronym id='oOBtTn'><em id='oOBtTn'></em><td id='oOBtTn'><div id='oOBtTn'></div></td></acronym><address id='oOBtTn'><big id='oOBtTn'><big id='oOBtTn'></big><legend id='oOBtTn'></legend></big></address>

              <i id='oOBtTn'><div id='oOBtTn'><ins id='oOBtTn'></ins></div></i>
              <i id='oOBtTn'></i>
            1. <dl id='oOBtTn'></dl>
              1. <blockquote id='oOBtTn'><q id='oOBtTn'><noscript id='oOBtTn'></noscript><dt id='oOBtTn'></dt></q></blockquote><noframes id='oOBtTn'><i id='oOBtTn'></i>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主页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吉首大学于2002年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学院「国标编码12662。

                  第四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录取工作的政ω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ω 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学院招生由吉首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学院2018年面向湖南、河北、浙江、江西、广东、河南、江苏︾等七个省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法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园林、护理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等18个。

                  第九条 根据相关规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ㄨ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院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非英语专业对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对符合条件者,由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立各类学生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27000

                  电子邮箱: zjjzsb@jsu.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2018年4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