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1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由吉首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
学院国标代码:12662
学院网址:http://zjj.jsu.edu.cn
1、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5、对江苏省的考生: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作要求。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分科目,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的要求。考生进档后的排序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
1、男女生比例。我院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3、外语语种。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我院认可该省艺术类联考成绩,且符合该省艺术类招生条件,并填报我院第一志愿。
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1年面向河北、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广西、湖南8个省市招生,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学生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学院2010年收费标准为13245元/年—18445元/年(含学费、住宿费、书籍费、体检费),2011年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公布为准。
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咨询电话:0744-2116376 2116316(传真)
八、附 则
2、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本科层次招生,解释权在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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