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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医∑ 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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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医学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济宁医学□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13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济宁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六条 济宁医★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七条 学校全称:济宁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3。

                  济宁校区:济宁市北湖新区荷花路16号,邮编:272067。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学校概况:济宁医学院是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52年,占地总面积1244226.22平方米,现有济宁和日照两个校区,建筑面积674144.55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9.4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亿元,馆藏图书总量为118余万册。学校有11所附属医▓院≡,15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2008年4月学校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有计划的招收部分国家或地区留学生。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的〗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方向)、护理学专业、药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医学免疫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医学检验@基础课程群和护理学专业急危重症课程群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群,共有17门省级精品课程。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神经病学、免疫学、心血管疾病研究诊疗中心、神经内科学为山东省重点♀学科。学校现有行为医学、神经生物学ξ 、心脏疾病诊疗、职业卫生与环境医学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行为与健康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立国际合作实验◥室、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12个;有山东省行为医学研究所、神经生物学研究所、肿瘤病理≡研究所等28个研究机构。

                  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学校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2012年被评为中国权威学术期刊,名列基础医学类期刊第一名。

                  学№校已连续26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连续29年被济宁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近年来,先后被授予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

                  第十二条济宁医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我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的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计划列本科二批,专科招生计划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列专科(高职)批。

                  第十七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九条 在同一学校志愿内,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按两种方式进行分配:生源地为山东省内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卐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专业安排,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将优先得到满足。生源地为山东省外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分配,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同一专业志愿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以上两种专业志愿分配方式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综合考虑其高考成绩、专业取向、体检等情⌒况,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第二十一条 有关加分、降分投档考生按教Ψ 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四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可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三十条 根椐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大中专院校收费及提取︽相关费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学生卐实行“奖学金、贷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助学制度。

                  通讯地址:济宁市北湖新区荷花路16号

                  招生电话:0537-3616888

                  招生网址:

                  非教育网线路:http://www.jnm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济宁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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