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2016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 称为: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二、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三、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五、录取规则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江苏省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
4、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录取。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相应省份无相关规定,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进行ぷ排序,若三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
选测二
B
A
C
1
3
1
3
B+
3
5
3
5
A+
5
7
7、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仅面∩向江苏省招生,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联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为联考专业分与高考文化分相加成综合分, 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如遇综合分末位同分者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收费标准:
住宿费:1600元/人/年。
学ζ院设立奖学金、助学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国家和江苏省政府每年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专款专用于优秀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
证书类别: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院成立由南京大学纪委、监察和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的要求,我∏院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咨询电话:4006013646
招办微博: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775 传 真:025-58646420
邮政编码: 210089
十二、本章程由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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