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为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2012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为: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二、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三、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五、录取规则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江苏省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
4、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录取。如投ξ档分数相同,则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相应省份无相关规定,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进行排序,若三ζ 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
6、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Ψ考生(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须参加当地艺术相关类别的省统一考试。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当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以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或综合分)进行排序,顺序录取。如总分相同,以专业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以英语成绩排序。
六、学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普通类13000元/年,艺术类15000元/年。(如有变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学ζ院设立奖学金、助学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国家和江苏省政府每年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专款专用于优秀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
证书类别: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院成立由南京大学纪委、监察和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的要求,我∏院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咨询电话:025-58646420
电邮咨询:xgb@nju.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2年本①科生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7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8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4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5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08-05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6年省外招生▂计划 08-04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8年外省招生计划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