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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学院名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基本概况: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院占地面积690余亩,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61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18人,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博士9人,在校学生11000余人。设有12个教学教辅机构,有综合实训中心10个,实验实训室219个,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职业技能鉴定站2个,三级乙等和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各1所、汽车驾驶培训学校1所。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重点综合实训基地4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成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1个,建有临床√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开设有医学类、经济管理类、农林类、教育类、机电类、土建类6个专业群34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一流专业3个,院级重点8个。

                  第四条 我院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院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新生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依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以总分优先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录取满额后再调剂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专业;对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因工作性质特殊,口腔医学专业四肢有残疾和“左撇子”考生慎报;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请参照民航空中乘务岗位要求的身高、体重、视力、五官等条件谨慎报考;报考师范类的考生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选择报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实行电子注册,依据学院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七章 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学院奖Ψ学金2000-3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2018年招生工作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316国道西侧81号

                  咨询电话:0916-2890000 2617000 2617333

                  学院网址:http://www.hzvtc.cn

                  电子邮箱:hzvt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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