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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学院名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基本概况: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职院校。学院新校区占地面积500余亩,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总数600余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学院现有医学类、经济管理类、农林类、教育类、机电类五个专业群30余个大专专业;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2个。

                  第四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2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计划招收专科生1820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院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新生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依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以总分优先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录取满额后再调剂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专业;对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注:因工作性质特殊,口腔医学专业四肢有残疾和左利手不予录取,请谨慎报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实行电子注册,依据学院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为5500元/生?年;住宿费为8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 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邮 编:723000

                  传 真:0916-2896979

                  招生网址:http://zsjy.hzvtc.cn

                  电子邮箱:hzvt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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