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学院名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基本概况: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职院校。学院新校区占地面积500余亩,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总数630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学院现有医学类、经济管理类、农林类、教育类、机电类五个专业群30余个大专专业;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1个。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招生范围:面向内@ 蒙古、四川、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七省(自治区)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院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新生录取。
第九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在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在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一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如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强调分数〓级差。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生源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除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除英语教育专□业限英语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々,考生可∮上网查询。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实行电子注册,依据学院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邮 编:723000
传 真:0916-2896979
招生网址:http://zsjy.hzv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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