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①北津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国标代码为12651。
第四条 学生毕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文凭,即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制定ξ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ζ 专业要求
第十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口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方能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以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为宜。
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准。
第十三条 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不卐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好的考生。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予以退回。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基金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综合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组成的奖学金制度∞。对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在某些方面取得特殊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此外,学院还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优秀学生还可享受国家级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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