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标题18

  • <tr id='WkepZk'><strong id='WkepZk'></strong><small id='WkepZk'></small><button id='WkepZk'></button><li id='WkepZk'><noscript id='WkepZk'><big id='WkepZk'></big><dt id='WkepZk'></dt></noscript></li></tr><ol id='WkepZk'><option id='WkepZk'><table id='WkepZk'><blockquote id='WkepZk'><tbody id='WkepZk'></tbody></blockquote></table></option></ol><u id='WkepZk'></u><kbd id='WkepZk'><kbd id='WkepZk'></kbd></kbd>

    <code id='WkepZk'><strong id='WkepZk'></strong></code>

    <fieldset id='WkepZk'></fieldset>
          <span id='WkepZk'></span>

              <ins id='WkepZk'></ins>
              <acronym id='WkepZk'><em id='WkepZk'></em><td id='WkepZk'><div id='WkepZk'></div></td></acronym><address id='WkepZk'><big id='WkepZk'><big id='WkepZk'></big><legend id='WkepZk'></legend></big></address>

              <i id='WkepZk'><div id='WkepZk'><ins id='WkepZk'></ins></div></i>
              <i id='WkepZk'></i>
            1. <dl id='WkepZk'></dl>
              1. <blockquote id='WkepZk'><q id='WkepZk'><noscript id='WkepZk'></noscript><dt id='WkepZk'></dt></q></blockquote><noframes id='WkepZk'><i id='WkepZk'></i>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主页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商学院卐北津学院,国标代码为12651。第三条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是由湖南商学院申请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家教育部审定】确认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第四条学生毕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文凭,即湖南ζ 商学院北津学院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商学院北津@ 学院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第五条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七条学院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制定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九条2014年湖南商学院北津々学院面向全国16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口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方能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以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为宜。第十一」条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者不宜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第十二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四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当年度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学院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第十五条 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ζ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Ψ 加分计入投档成绩。第十七条专业录取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好的考生。第十八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http://www.hnu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731-88686693、88686694、88765888,投诉电话0731-88689012。第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 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予以退回。第二十条录取新生在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内未办理报到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特、勤基金

                第二十一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各项代收费(含教材费、学生体检费等)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第二十二条学院设立由综合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组成的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在某些方面取得特殊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此外,学院还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优秀学生还可享受国家级奖助▓学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Ψ 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