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中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1150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学生公寓设有空调、阳台、卫生间,配有电话、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3%,博士26%,教授、副教授42人。学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实习基地70余个,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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