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々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业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五条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依托办学优势◥,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在教育部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优秀。
第六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和纪检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其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学ξ校的招生监察工作。
1.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全校普通高职专科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3.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趋ζ 势,积极参加招生政策改革的研究、探索,实施学校招生改革的新思路。
5.组织实施全校各类全日制高Ψ职专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7.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成绩及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即由←高到低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计划招生人数时,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分配;
第十二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承认,并在网络上予以公布;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原始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
第十四条 除※有明确说明的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
第十六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第十七条 学卐校招生经费来源于国家行政事业经费拨款。
第十九条 学校制定奖贷学金制度。学校奖贷学金的评定与发放,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的奖贷学金。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www.hngzy.com,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188.com,咨询电话为:0451-86355551、85955551。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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