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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卐科技学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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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科技学院2018年ㄨ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五条 国标代码:10467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和高职教育

                  第九条 办学地点:本科及研究生在河南省新乡市,专科在河南省辉县市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

                  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省(区、市)招生政策,组织开展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计划编报与调整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认真做好计划编制上报与审核备案工作。计划编报和审核完毕后,将通过相关省(区、市)官方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和学校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河南省2018年关于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

                  (一)普通本科(含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印发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17]50号)精神,学校在该区招生的普通本科□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新生。

                  以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学校在省内招生的体∮育类本科专业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在山东省和海南省招生的体育类本科专业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五)保送生

                  保送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内,具体人数╳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考核测试结果确定,最多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

                  第二十条 专科批次录取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并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第二十一条〗 对于本、专科各批次并列分考生处理办法,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时,则按相应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和要求,则依据下列办法处理:

                  对口本、专科批录取↘时,对同一专业类别的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语文(中职类为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体育本科、艺术本科、艺术专科批次录取时,对同一类别的并列分(按学校录取规则换算的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时,对同一科类的并列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对外公布的录取规则在各省(区、市)实施录取过程中,对于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若在◥同批次、同类别招生的其它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录取系统将自动对其进行专业调剂,并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专科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部署㊣ ,采取网上远程异地方式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通过河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ist.edu.cn/)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具体为:

                  文科类:3400元/生·年 理工类:3700元/生·年

                  (二)专科

                  艺术类:5600元/生·年

                  文科类:14000元/生·年 理工类:15000元/生·年

                  第三十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和学校奖学金,另外,还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三十二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本、专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实施的中澳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教育学、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第三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河南科技学①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ω 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3003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h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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