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2013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学校名称:湖北民族学院
学校代码:10517
联系电话:0718-8438945
取院校,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网址:http://www.hbmy.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
第七条 收费标准:依据2013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招生录取。
第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第十四条 2013年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一年学习后能正常结业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2014年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除财务管理、会计学、临床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个专业及艺术类、体育类之外,其他专业可以按规定分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明文确定了分流专业的∩除外)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70%与高※考文化成绩3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以相关省份的统考专业成绩60%与高考■文化成绩40%相加排序,择优录取(以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即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学历、学位证书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第十九条 学校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申请助学贷款,用□ 以支付学费、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大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学生可在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也可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向指定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学校还多方吸引社会资助,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联系我们:
招生部门:湖北民族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18986868255 18986868256
信息发布及答疑平台:
http://zsxx.e21.cn/school/2945/school_index.html(湖北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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