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2009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文件精神,2009年我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具体工㊣ 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湖北民族学院 教育★部代码:10517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招生基本情况:
第六条 收费标准:依据2009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对进档考生按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对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第二专业志愿进档;对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投▓档成绩予以调剂;无法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既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进校三个月内,学校①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检查,对不合格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予ω 以处理。
第十三条 各专业无性别和民族限制(预科班限招少数民族考生)。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第十六条 学校开设◎了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协助其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可向指定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学校还多方吸引社会资助∏,开々展扶贫帮困活动,开辟了10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同时,每学年按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与█划拨的资金对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
第十七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湖北民族学院验印的相应学位证书。
学校【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8439097 8437825(Fax) 8438945(校办) 8966655 8966660 8991643 8978698邮政编码:445000E-mail: hbmyzkx@sina.com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5744.cn 答疑平台: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5745 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5746 http://10517.zszx114.comQQ答疑热线:40537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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