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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主页

                2018年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257。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ω集东街2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和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按教育部规定,设置普通本科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 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实行梯形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三条 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原则是: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各招生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排队,依次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尽可能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ㄨ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外语类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 愿无法满足,如考生同意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同意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视ω 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卐;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艺术类各专业投档排序成绩按各省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交相关部门查处。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41025

                  学校网址: http://www.hbasstu.net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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