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学院理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Ψ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襄樊学院理工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257。注册地址:湖北省襄樊市中原⌒路4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通过襄樊学院理工学院网、襄樊学㊣ 院网(www.xfu.edu.cn)和各省招生的权威刊物发布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
第六条 学院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八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条 按教育部规定,报考我院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
第十二条 录取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按50%计算,文化课成绩按50%计算,总分以这两项的和为标准。山东省☆只承认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其他省份以省联考成绩为准。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交相关部门查处。
第十五条 2008年录取到我院的本科生,毕业时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襄樊学院招生办电话:0710-3590904,传真:0710-3591307;襄樊学院理工学院招生办电话、传真:0710-3808177。网址:襄樊学院http://www.xfu.edu.cn;襄樊学院理工学院http://www.xfstu.net.cn。
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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