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257。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2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通过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网和各省招生的权威刊物发布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Ψ。
第六条 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八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条 按教☆育部规定,报考我校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请考ζ生注意填报。
第十二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ω 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各省联考成绩为准,无联考且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份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的校考成绩。艺术㊣ 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①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交相关部门查处。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卐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我校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28号,邮政编码:441025,招生电话:0710-3808177、3806222、3516972,传真:0710-3806222,网址: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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