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招生”,做好学校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3
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本科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另招少数民族预▂科生100人。
1、录取原则(艺术类见≡特殊专业录取要求):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ξ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3、专业安排及退档:本科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1)报考外语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有外语口试▽成绩。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70%以上,口试成绩在65%以上;日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60%以上,口试成绩在65%以上;俄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60%以上,口试成绩在65%以上;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60%以上。
(3)体育卐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产●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综合成绩々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
(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国家一级运动员按照规定单独录取;国家二级运动员取得我校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资格,按照文化上线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7)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按一本招生。
6、我校2015年招收部分免费师范专业定向就业学生,学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本科毕业后的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8、我校2015年招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前进行。
第四条 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ζ 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学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部分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认可。
第六条 收费及标准 严格按照ξ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ζ 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 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邮 编: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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