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ぷ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招生”,做好学校2013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3
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
第三条 录取规则
2、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ξ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4、特殊专业录取要ξ 求:
(2)旅游管理(3+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1培养模式)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4)体育类专业男女生比例:男生为70%、女生为30%(省外不限),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产生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
(6)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取得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证,按照文化上线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国家一级运动员按照规定单独录取。
(8)2013年高职(专科)专业中材料工程技术、冶金技术只招收订单培养学生。其中与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订单培养的材〒料工程技术专业招收50人(其中男生45人,女生5人)、冶金技术→专业招收50人(其中男生45人,女生5人);与贵州皓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订单培养的材料工程技术专业招收60人(其中男生45人,女生15人)。
6、我校 2013年招收部分免』费师范专业定向就业学生,学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本科毕业后的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第四条 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学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部分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认可。
第六条 收费及标准 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卐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条 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Ψ 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咨询及联∑ 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邮 编: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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