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8年招卐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大学城校区)。邮政编码:550025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外语类专业原则上限招英语语种且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文史类考生报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原则上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十九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美术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学院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色弱、色盲的考生不能报考该专业。
第二十一条 报考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二十三条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二节 录取原则
第二十六条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八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线;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对非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的分数无级差要求;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先至Ψ 后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三十三条 奖助学措施: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勤工助学等。
第三十四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获得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851-88308990、0851-83606673
1、花溪校区 贵州省贵阳市花ω 溪区董家堰(花溪湿地公园贵阳孔学堂对面)
邮政编码:550025
电子邮箱:rwkjxy@yeah.net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公章)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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