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州大学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ζ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1078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
校区2:市政技术学院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育才路3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学校不断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积极创造让☆学生具有国外学习经历的平等机会和条件。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 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预留计划的总量及使用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20%。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相应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一)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一类资格考生,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①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
(三)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ω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执行本章程上述规则的同时,按照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在同一志愿中按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时分省进行统计▆。
(四)体育类专业。在同一志愿中按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50%,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5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时分省进行统计,其中广东省按广州市生源和非广州市生源分开统计。
第二十六条 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专业时以加分后的总分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模特表演)特殊要求: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有志于从事模特表演、服装设计与传媒相关时尚行业;请男性身高<1.75米、女性身高<1.65米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奖、贷、助、补、减”的资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的经济资助。
(一)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面向全体在校学生, 每人每年8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五)社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广州大学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奖、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胡育助学金”等;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得1000-13000元不等的资助。
(七)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安排充足的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有临时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校内临时困难补助。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20-39366042
电子邮箱:gzdx1995@tom.com
咨询电话:020—39366232
电子邮箱:zhaosb@gz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j.gzhu.edu.cn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广东省的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委托广州大学招生办公ぷ室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于2014年3月25日广州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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