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ㄨ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2.办学属性和层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大学与广西希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独立学院,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
4.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7.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三、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11.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调档ω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不同作适当调整。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C,必测科目4C。对浙江考生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数要求为0。
13.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 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所录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15.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达到生源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合格线。根据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7.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各专业生源差距较大时,学院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19. 在录取过程中,我院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20.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学院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文件执行。
22.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ω 取消其入学资格。
24.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院主页http://xingjian.gxu.edu.cn或查看今年的招生简章。
26.咨询、联系方式:
邮编:530005
电子邮箱:xjzhsh168@126.com 举报电话:0771-3223382
28.本章程ぷ的解释权属广Ψ 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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