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2、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大学卐行健文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3、学校名称:全称为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XingJian College of Science and Liberal Arts,国标代码为13638。
5、办学优势和①定位:学院依托“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广西㊣ 大学办学,充分共享广西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旨在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应变和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本科应用型人〖才。
7、学历及学位证书:2009年入学的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评定标准》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8、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10、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12、对进档考①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ω 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 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14、对已进档考生,如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志愿,作退档处理。
16、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ㄨ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及其他
19、我院录取←工作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〇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
21、咨询、联系方式:
日常联系电话→: 0771-3223310(兼传真)
22、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3、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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