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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〇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及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々通本科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分批次进行,其中体◥育类专业(不含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其他专业(不含中外校际交流项目类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执行本科第二批次院校的投档分数线并择优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民族预科生在本科第二批次预科批录取。

                  第十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我校设定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1之内,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情况制定。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ζ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市、区)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 关于几类特殊专业的∏录取。

                  1.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经我校独立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录取。

                  1.美术学、绘画(含方向)、动画、环境设计(含方向)、视㊣ 觉传达设计(含方向)、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综合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此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四)学前教育和学前教育(职教师资◆班)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乐曲、舞蹈、绘画、朗诵等方面的文艺基础。

                  (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考生外语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派出交换生赴韩国⌒、泰国等国家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实践教卐育学习,这一学ζ 年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韩国约4-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泰国等国家约3-3.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该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八)朝鲜语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采取“3+1”培养模式,3年在国内学习,1年在韩国学习。其中,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流←模式派出交换生赴韩国国立木浦大学、国立忠北大学、弘益大学等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专业学习,这一学年免交国内学费,出国费用自理,约3.5-4.5万元人民币(含在国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1.中美校际交流项目(英语专业)

                  2.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英语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该类专业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合作办学,实行“2+2”双学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该类专业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外语类学费按18000元/年收取,艺术类学费√按22000元/年收取;后两年在英国学习期间,学费约9000英镑/年。对无法(或无意愿)去英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校按专业情况进行审批。分流后学生按照分流进入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流后选择英语类专业的学制共4年(即2+2模式),选择其他专业的学制共5年(即2+3模式)。

                  (十)我校的民族预科班分为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2.普通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录取。该专业面向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含城①镇户口,不含汉族。),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ω 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第五章 其 他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400-5000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①工业设计专业8700元/学年;②其他专业12000元/学年。

                  (五)应用型人才培养类专业:文史、管理类6100元/学年;外语7100元/学年;工科类7600元/学年;艺术类12000元/学年。

                  (七)中外合作办学类和校际交流项目专业::18000-22000元/学年。

                  第十九条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咨询电话(传真):0773-5818532;电子邮件:zsb@gxn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gxnu.edu.cn。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々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ㄨ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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