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7年招①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部标代码为13641,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六条 学校各本科专业的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条╱新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可选择使用英语、越南语、泰语。
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〇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一)在山东省,我校的音乐学、舞蹈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举办专业单独测试(专业校考)。录取时,按山东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参加我校相应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1.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舞蹈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第十四条 对文理科的进档考生,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语成绩)——综合科』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以上排序原则如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有不同,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ξ ¤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邮编:541006;招生咨询电话:0773-3696116、18707733212、18707733213(录取期间的联系电◣话将在我校的网站上公布);学校网址:http://www.gxljcollege.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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