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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主页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部标代码为13641,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六条 学校各本科专业的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均使用英语。

                  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 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一)在山东省,我校的音乐▼学、舞蹈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举办专业单独测试(专业校考)。录取时,按山东省级招生部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参加我校相应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1.艺术设计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 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舞蹈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第十四条 对文理科的▽进档考生,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综合科成绩——外□ 语科成绩(不含口∑ 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以上排序原则如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有不同,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ㄨ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科学ぷ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邮编:541006;招生咨询电话:0773-3696116、18707733212、18707733213(录取期间的联系电话将在我校的网站上公布);学校网址:http://www.gxljcollege.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未经允许ω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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