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64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履行本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学校尽量满足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录取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仅招收广西区内具备当年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单独招生的报名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我校单独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第二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监察部门及投诉电话:0771-3837142。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联系电话:0771-3829762,3859060
学校网址:www.gxic.net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GX1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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