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院名称: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国标代码:13904
第四条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9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52号)文件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26号)。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和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根据北京市教委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三条我院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在基础课学【习结束后,学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兴趣在学科类别内选择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专业按“机械类”招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按“计算机类”招生;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美术类专业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
第十九条为维护考生利益,在高招录取期间,招生办公室将随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请报考我院的同学及时将考生基本信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确认。
第二十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和相关退费政策。各专业均实行学年学分制,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类专业25000元/年,美术类专业33000元/年,住宿费2400元/年。
咨询电话:(010)60413297 60413298 60413299
官方微信:耿丹教育(微信号:bgdedu)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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