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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主页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积极参与到←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进程中,面向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试验区建设,同全省产业集聚区建立了广泛和紧密的联系。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支持下,学院与省内外120多家知名企业、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检测检验技术机构组成的河南质量工程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已成为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多种功能的“产、学、研”联合体。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Ψ 及要求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ζ 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理工类3600元/年(含∩文理兼收专业),文科类33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院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构建和完善了▅“奖、贷、助、减、补”等并举的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学生自主贷款相结合、院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

                  第二→十三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卐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五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 邮编:467099

                  电子信箱:zlxyzb@163.com

                  网 址:www.zl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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