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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英文名△称为“Fuzhou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and Trade”;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专业要求

                  第六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1)福建省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美术类文科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总分、语文、外语,美术类理@ 科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总分、数学、外语;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申请『获批后,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

                  2.其他省市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生源省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参照我校制定的福建省艺术类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降分政策,进行申请降分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591-27561071。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

                  第十五条 住宿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退费办法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制度,资助品学兼优学生。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学校网址:http://www.fzfu.com/

                  招生办邮箱:83560666@163.com

                  邮政编码:350202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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