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招生层次:本科
2015年我校有22个本科专业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Ψ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ω 电话:0591-27561060。
第六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按国家高考招生规定和程序,择优录取(考生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第八条 我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卐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 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根据各省份具体要求执行,若无具体规定,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福建【省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美术类文科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总分、语文、外语,美术类理科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总分、数学、外语。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申请获批,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
2.福建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生源省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参照我校制定的福建省艺术类录①取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
第十三条 我校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本、专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 “爱心助学,扶贫帮困”爱心基金,扶助贫困学生。
第十八条 学费:本科一◎学年16000~20000元。(具体收费以2015年福建省财政厅、省物委批准标准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医疗与意外保险制,购买医疗与意外保险(参考价,每生40元)。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第七章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々:0591-83560666 83596666
传真:0591-83560777 邮编:350202
第八章 附 则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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