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学校基本概况
2.学校代码:10405(在各省招生代码▲由生源省另行编排)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校校区:南昌校区、抚州校区
第三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项。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院长、教师、校友、学生代表组成。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作∏适当调整;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
第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八条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2.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数、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々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2)非设置专业☉校考省份:文化上线,专业排名,即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6.若生源省级高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五章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十二条 奖→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
2.对贫困生的资助措施。学校按国家规定对贫困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四学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
第六章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第十四条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颁㊣ 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新生ω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ω 格。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学校网址:http://www.ecut.edu.cn;
联系单位:东华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传真: 0791-83897602 83898005
E-mail:dhlg_195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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