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16年□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基←本概况
2.学校代码:10405(在各省招生的代码由生源省另行编排)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校校区:南昌校区、抚州校区
第三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Ψ 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项。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院长、校友、教师、学生代表组成▃。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ζ 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八条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2.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数、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1)设置专业校考省份:
(2)非设置专业①校考省份:文化上线,专业排名,即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 艺术、体育※类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专业复查,如发现复查成绩与原专业测试成绩差异较大,经调查核实,认定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十二条 奖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
2.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措施。减免学费:每学年对特困生按一定比例减免学费;发放困难补助:每学年对贫困学生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我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解决生活困难。
第六章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①
第十四条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ㄨ宜,由我校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学校网址:http://www.ecut.edu.cn;http://www.ecit.cn
联系单位:东华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传 真: 0791-83897602 83898005
E-mail: dhlg_1956@126.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东华理工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东华理工大学2015招生章程
- 下一篇:东华理工大学2017年招ぷ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东华理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2015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08-05
- 东华理工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