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五条 2018年我校不预留计划。
第十七条 资源◥勘查工程(本硕博连读班)和勘查技∑术与工程(本硕连读班),实行动态考核与分流培养末位淘汰的管理机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硕博”连读班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2018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1) 首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三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2)文化课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东北石油大学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财务管理 | 4000 | 物联网工程 | 5000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500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000 |
地球化学 | 4000 | 建筑学 | 4000 |
地球物理学 | 3800 | 教育技↘术学 | 450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000 | 金属材料工程 | 45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4800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4500 |
电子信息工程 | 4000 | 旅游管理 | 3500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000 | 社会工作 | 4000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4500 | 石油工程 | 4500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4000 | 市场营销 | 4500 |
工程管理 | 4500 | 通信工程 | 4800 |
工程力学 | 4000 | 土木工程 | 4000 |
工商管理 | 450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3500 |
工业设计 | 4500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0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500 | 行政管理 | 4000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4500 | 应用化学 | 4000 |
化学 | 3800 | 应用物理学 | 2800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500 | 英语 | 4000 |
环境工程 | 4500 | 油气储运工程 | 4500 |
会计学 | 4500 | 资源勘查工程 | 450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500 | 自动化 | 48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800 | 人力资源管理 | 4000 |
环境设计(艺术类) | 9000 | 能源化学工∞程 | 5000 |
音乐表演(艺术类) | 9000 | 汉语言文学 | 4500 |
舞蹈编导(艺术类) | 9000 | 车辆工程 | 5500 |
俄语 | 4500 | 公共事业管理 | 5000 |
海洋油气工程 | 5500 | 经济学 | 4500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5000 | 地质学 | 5000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000 | 安全工程 | 5000 |
应用统计』学 | 4500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5000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5000 | 城乡规划 | 5000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5000 | 软件工程 学费按2017年实际收费标准执行。 | |
秦皇岛校区的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6000元/学年·生。 |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七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大庆校区电话:0459-6503662,0459-6504671,0459-6504674;
学校网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zsb007@126.com。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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