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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石油大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东北石油大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八条 办学地点:

                分校区(艺术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晚报大街5号 邮编:163311

                第十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结果为准,也可登〗录我校招生办主页http://zsb.nepu.edu.cn查询。

                第十七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 愿级差和专业级差。

                (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3)在计划数有限的情况下,对于同等分◣数、同等志愿条件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三好学ぷ生、优秀学生等受奖励者。

                第二十二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1)获得各省(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3)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5)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东北石油大学学费标准

                学费(元)

                学费(元)

                4000

                5000

                4500

                4000

                4000

                4000

                3800

                4500

                4000

                4500

                4800

                4500

                4000

                3500

                4000

                4000

                4500

                4500

                4000

                4500

                4500

                4800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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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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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00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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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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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00

                4500

                4000

                4500

                4500

                4500

                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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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00

                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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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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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

                5000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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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东北石油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收的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6000元/学年·生。

                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校本部(本科)电话:0459-6503662,0459-6504149,传真:0459-6504149;

                分校区(秦皇岛∮高职专科)电话:0335-8065200,传真:0335-8065200;

                招生办︼网址:http://zsb.nepu.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ξ由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4月20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二九年华大学门户 » 东北石油大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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