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法ㄨ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404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
学校由四川川音绵阳艺术学院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四年制∑ 本科、三年制专科;
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艺术类;
我院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类院校,设置有多个专业,涵盖艺术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及财经商贸、旅游、教育、公共管理与服务、文化艺术、新 闻传播︻等多个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材料类、工商管理∴类、公共 管理类、物流管理类、旅游管理类及财务会计类、会展类、语言类、公共服务类与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专业类别。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 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 制作、播音▓主持以及影视灯光等工作;从事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工 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与公共事业管理、财务及会展策划与物流管理等工作;从事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 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工作。
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汉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以英语语种安排教学;
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々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宝石与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其他专业(方向)文、理兼招;
1.普通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四)加分政策:
(五)专业成绩认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 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 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 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普通类专业本科12000元/生•年、专科10000元/生•年;
十三、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
0816-6357995、6357996、6358087、6358132;
0816-6357996;
学院官网:http://www.cymy.edu.cn/;
十九、网络咨询
E-mail:200714043@qq.com;
新浪微博: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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