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 本章程。
全称: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考试局、考试中心)实际公布的为准!
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院精ω神,贯彻“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目标,高扬“传承文化、融汇中西”的办学ω 方针,执行“立本、务实、创新、进取”的院训,践行“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大胆借鉴国内外先进办学经验的基础上,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摸索出“理论+实践+KAB(创业教育)”的办学模式,确保教学紧密联系市场的要求,以“艺术与科技结合、课堂︾与工作室结合、实践与市场项目结合”的办学特色,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适应市场要求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实用艺术人才。
外语语种
男女生比例
身体健康要求
录取规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普通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和重要凭证;
凡参加了我院校考的,我院一律认定校考相关专业成绩,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还须■参加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专业考试,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校考的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①,按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局、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教育考试院、考试局、考试中心);
学费标准:14000元/生·年;
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由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并以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名称具印;
校址: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
联系电话:0816 6357995 6357996;
网址:http://www.cymyadc.com;
QQ:200714043;
退费办法
本章程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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